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拟就“杭州市交通监视系统2015年度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交通监视系统2015年度租赁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ZZFCG-2015-446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征求意见范围:
1. 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服务要求;
2. 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 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七、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请于2015年11月17日下午16时30分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杭州市江干区备塘路333号1号楼1102室曹琼瑶收);或通过传真方式送达(传真:0571-85085019),传真件必须签字(供应商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zfcg_hz@163.com(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需同时致电本项目联系人:曹琼瑶、姚英,联系电话:0571-85085082、85085413。
八、对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要求:
1.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 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 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二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九、本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下载或领取招标文件。
十、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十一、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备塘路333号
联系人:曹琼瑶,姚英
联系电话:85085082,85085413
传真:0571-85085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