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安防系统改造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5-264)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J2015-264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安防系统改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玖拾壹万柒仟元整(¥917,000.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安防系统改造采购项目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完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建设,并调试合格。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广东省内的投标人须提供资质等级为一级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资质等级为一级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7日起至2015年11月23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⑴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地址:www.zhgpo.gov.cn):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17日起至2015年11月23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10日9:00-9:30 (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2号开标室。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0日9:3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0日9:30 (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2号开标室。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2)采购单位联系人:彭先生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263525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俊轩、夏美书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2(项目咨询)、2173708(投标保证金查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帐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十四、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管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余小姐、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02073、0756-2653852
传真:0756-2602075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