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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市直九所学校录播设备招标公告

2015-11-17 来源:广州五洲招标网

 受大同市第二实验中学校、大同市第三中学校、大同市第六中学校、大同市第二中学校、山西省大同市第九中学校、大同市煤矿第一中学校、大同市第十八中学校、大同市煤矿第二中学校、大同市第八中学校的委托,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其所需录播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同市市直九所学校所需录播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XM20151102-0628A

    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九个学校,每个学校计划投资35万元,共计划投资315万元,本次采购分三包,供应商可投报其中的一包或多包,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高清录播主机

1

2

图像跟踪系统

1

3

导播控制平台软件

1

4

微课制作平台

1

5

辅助定位摄像机

3

6

高清特写摄像机

2

7

高清场景摄像机

2

8

拾音话筒

6

9

音频处理设备

1

10

功放

1

11

音箱

1

12

教育资源管理平台软件

1

13

控制系统或面板

1

14

导播电脑

1

15

推拉黑板

1

16

多媒体讲桌

1

17

导播控制台

1

18

平台服务器

1

19

交互式触摸一体机

1

20

机柜

1

21

装修

1

22

系统集成、强弱配电及线材

1

23

课桌椅

50

 
 

    第一包:大同市第二中学校、第九中学校、大同市第十八中学校、大同市煤矿第二中学校;第二包:大同市第三中学校、大同市第六中学校、大同市第八中学校;第三包:大同市第二实验中学校、大同市煤矿第一中学校。

    (详见招标文件)。

    注:所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和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所投产品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

    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份);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安防叁级及以上资质。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4日17:00(上午:9:00-11:55,下午:13:00-17: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大同市政务大厅六楼60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招标文件售出概不退还,并不能转让);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0日8:30。

    地点:大同市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6025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白新明 王栋邦 周文星 吴頔

    电话及传真:0352-7982075

    采购人:大同市第二实验中学校,张润举13753286608;大同市第三中学校,卢启雄13803427499;大同市第六中学校,李继春18203525670;大同市第二中学校,孙志果13803426766;山西省大同市第九中学校,郑海云13509780410;大同市煤矿第一中学校,岳青18735232138;大同市第十八中学校,李晓辉13935220810;大同市煤矿第二中学校,吴廷贵13294620535;大同市第八中学校,孙爱平13935239800

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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