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CG2015126号招标公告
受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委托,经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15年986号审批单批准,对其所需采购的报告厅音响、灯光、LED大屏、舞台机械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本次招标的最终供应商。
一、采购单位: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
二、招标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报告厅音响、灯光、LED大屏、舞台机械系统工程
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预算:人民币1500000元
三、投标人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按标书要求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加盖红章原件【所投设备授权书包括以下几项:音响设备、灯光设备、LED显示大屏、舞台机械】。
7、为了方便投标人了解项目情况,本项目设置统一现场踏勘,统一现场踏勘时间:2015年11月30日9:30,地址:太仓市东仓南路128号,联系人:陈李姚 联系电话:53595806,各投标人必须参加,过时将不再组织。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其它任何理由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追加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投标文件中须附采购单位签字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单(原件)。现场踏勘确认单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9、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自招标公告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在“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zfcg.suzhou.gov.cn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15年11月2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tzcyxb@163.com,邮件主题格式:“TZCG2015126号―XXX公司”,邮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企业简介、联系方式、所投标段等。发出报名邮件后的供应商,请自行同我中心电话联系予以邮件收到确认。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补充公告。
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上午11:00前
请有疑问的供应商将疑问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我中心,中心统一答复,逾期提出的疑问我中心将不再受理;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12月15日09:00-0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09:30
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第2或第3开标间(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内,开标当日我中心将对具体开标间进行明确,请留意当日3楼电子大屏幕提示信息或与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咨询)。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09:30
开标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号楼三楼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512-53529857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号楼四楼3407室。
邮编:215400
采购中心联系人:杨晓波 张燕萍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报名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到3号楼4楼3411财务室(电话:53517828)确认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投标单位在办好保证金手续后到3号楼3楼***开标间等候准时开标(具体开标间见当日三楼电子显示屏或与本中心项目负责人联系)。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办理,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在中标者履行完全部中标合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凭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收款收据退款)。
帐户名: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489758214425
开户行:中国银行太仓新区支行
采购中心不接受支票、现金形式的保证金。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