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拟对新沂市人民法院办公楼建筑消防设施整改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沂市人民法院办公楼建筑消防设施整改工程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XZC201511167
二、项目简介
新沂市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建筑消防设施于2003年5月由江苏省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同年9月新沂市公安消防大队出具同意设计的审核意见,当年该工程开始施工建设。由于种种原因,工程仅仅完成消火栓及喷淋管网铺设等,未能全部施工完毕,消防设施无法投入使用。由于时间比较长,已完成工程部分出现管线老化、阀组锈蚀现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投标前已通过检察机关廉洁资格审查,并能够提供《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3)具有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四、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上午9:00—9:30
资格预审资料递交地点:新沂市政府采购中心签到室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上午9:30分
资格预审地点:新沂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资格预审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点此下载:http://www.ccgp-xinyi.gov.cn/A/?C-1-2087.Html)。
(2)相关原件。
审查标准、方法:竞争性谈判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谈判邀请。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在接到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谈判邀请后,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新沂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供应商信息服务平台”在线下载。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 孟丹
联系电话: 0516-88607779
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志伟
联系电话: 0516-8032710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新沂市钟吾南路18号
电子邮箱:xyszfcgzx@126.com
新沂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