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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影像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15-11-22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5-11-20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影像系统项目”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此项目报名,从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中选择1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影像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5]BGC-020GP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为解决分行业务部门、中后台服务部门对资料影像化的需求,方便资料的电子扫描存储、查阅,实现电子档案的分角色、分权限管理、标准化管理,经过前期与各业务部门沟通协商,建议分行开发建设一套面向分行各业务部门的统一电子影像平台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1号

  联 系 人:高韦

  五、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518室

  邮  编:100061

  联系人:赵艳春

  电  话:010-67116303/13521300151

  传真号:010-67116303

  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公司成立的时间不少于5年(含);

  3.投标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及技术能力;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公司应具有3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

  6.投标公司应具有软件开发企业相关资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料要求: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期内)、企业相关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包含递交本项目资格文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

  4、报名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5、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缴纳税收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7、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8、相关业绩证明文件(附合同)。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要求:

  1、报名人应按上述递交资料的要求,统一用A4纸编写并装订成册,由其法人授权代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518室); 

  2、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应放置在档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报名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地址,并注明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时启封字样; 

  3、报名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需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将不能参加资格预审;

  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其余证明文件须密封报送。

  八、 公示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30日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4日

  每天9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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