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人民政府的宜章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工程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Z-CZ-2015036)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以下受邀单位提交证明材料并进行确认:
1、开元(宜章)投资有限公司
2、郴州市宜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湖南东泰建设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宜章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工程服务项目
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Z-CZ-2015036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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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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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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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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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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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工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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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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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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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2.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2.1.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1.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1.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1.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3.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5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7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3.1项和3.7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原件、证明材料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2、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 20 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市民权路翰林院东苑B栋408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 /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5年11月23日15:00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11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宜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章县人民政府
地 址:宜章县
联 系 人:陈彦军
电 话:1867355797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平丽
地 址:郴州市民权路翰林院东苑B栋408室
电 话:0735-2168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