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5-365-X064A2-2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5日 【打印】 | |||||||||||||||||||||||||||||||||||||||||||||||||||||||||||||||||||||||||||||||||||
阳泉市歌舞团购置灯光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财政局委托,就阳泉市歌舞团购置灯光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厂商参加。 1.询价文件编号:2015-365-X064A2-2 2.设备名称及数量:(采购预算金额:146200元)
3.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4.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时下午3:00—6:00时 5.接收询价时间:2015年12月4日下午15:00时 6.联系电话:0353-6669036联系人:杨静(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353-2023664联系人:石伟(阳泉市歌舞团) 7.询价时间:2015年12月4日下午15:00时地点:阳泉市财政局8楼会议室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质审核以询价小组现场审核为准。询价时必须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灯光)(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它相关证件 提醒:开标时以上证件均带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涉及本采购项目技术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采购单位(阳泉市歌舞团)联系;涉及本采购项目商务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采购中心联系。 10.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必须保证报价文件的真实、准确,所有资料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资料均须统一采用A4纸一并装订成册,并编上页码)。按照询价时间准时参加,迟到者按自动放弃本次询价。如有涂改之处必须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 11.供应商必须提供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表及投标设备的技术偏离表。 12.一次性报价。供应商填列的单价和总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应包括设备费、运费、税费、利润、安装调试费及货物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须对全部货物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13.参加询价期间,询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托人必须在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95%的合同价款,其余合同价款质保期满后支付。 15.询价供应商照搬照抄询价通知书技术参数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询价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 16.投标文件份数:叁份 领取询价文件登记表
请有意向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将《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采购中心单位邮箱yqcgzx@126.com(项目负责人指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经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后,即可发送询价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