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河滩清真寺防雷工程、夏琼寺防雷设施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变更)
招标编号:DY2015-11-15A2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阿河滩清真寺防雷工程、夏琼寺防雷设施建设工程已由财教【2015】2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化隆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化隆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青海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文物局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阿河滩清真寺防雷工程、夏琼寺防雷设施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阿河滩清真寺防雷工程、夏琼寺;
2.3 建设内容:阿河滩清真寺防雷工程及夏琼寺防雷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2.4 建设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防雷工程专业施工甲级资质,且具有《文物建筑物防雷技术规范》(qx189-2013)2013年 7月 1日至今独立完成的200万以上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防雷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防雷工程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以上单位及人员均须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2投标人须具有青海省文物局核发的资质备案证;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须提供三年内(2012至2014)健全的财务审计报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08:8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号(王府井)1号楼1单元1061室持下列证件、证书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用于备案,原件审核后退回。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青海省文物局在青施工资质备案证(原件并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图纸费用1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化隆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地址:青海省化隆县巴燕镇东大街
邮编:810900
联系人:齐老师、张老师
电话:0971-8712421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号(王府井)1号楼1单元1061室
邮编:810000
联系人:李萌
电话:0971-8211136
传真:0971-8241868
投标保证金帐号:3501015480000396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