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公安局图像分析处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盱眙县公安局的委托,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就该单位的盱眙县公安局图像分析处理系统采购项目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及编号:盱眙县公安局图像分析处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YZCZ-2015-065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内容为图像分析处理系统,包含:视频单兵侦查系统一套,网络版视频分析检索系统一套,模糊图像处理系统一套。具体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2、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8)本次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投标供应商除具备上述资质要求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9)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10)投标人必须为公安部“视频侦查技术联合实验室”成员单位。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
3、招标文件发售信息(购买文件方式):
(1)在盱眙县招投标中心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推荐):
在盱眙县政府采购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请一并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见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请在下载专区查找),如果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中内容填写准确清楚并在报名时间截止期前传真至: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传真:0517-88218876,并电话与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黄会计联系确认,电话:0517-88218876。
(3)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4日17:3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可接收传真)
注: 投标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持续关注本项目在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持续关注网站信息以及所提供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8: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具体标室见中心当日公告牌)
投标文件接收人: 薛先生 电话:0517-88208098
5、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15 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具体标室见中心当日公告牌)
评标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中心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517-88213748
(2)采购人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13776739711
(3)采购代理人: 薛先生 电话:0517-88208098
(4)财务科联系人:黄会计 电话:0517-88220728
7、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柒仟元整 。提交方式为银行汇票、转账、电汇。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户汇到盱眙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具体要求见http://www.xyzbw.com/Down_show.asp?Newsid=8规定。
(2)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账户同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
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我单位将参与 (项目编号: )的投标(谈判),现已在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谈判)文件,本公司已悉知本次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并在开标前持续关注本次采购的相关补充公告,特发函确认。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Editor/attached/file/20151125/201511251134077577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