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的中国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电商第一街监控系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控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内;
1.2 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266个治安视频监控点,3个治安卡口,14组电子警察,内场配备相应的服务器、网络硬盘录像机等。工程投资约50万元。本项目要与宿豫区“技防城”数据中心对接、联网。所有数据都要无缝接入宿豫“技防城”数据中心、所有设备均要无缝接入宿豫“技防城”实战应用平台。
1.3 工期: 60 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监控建设符合国家《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文件(国标“28181”)标准
1.5 质保期和免费维保期: 3 年;
1.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计价的85%;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付清(无息);
1.7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监控系统、机房系统、管道及配线。2.资格审查方法
3 .评标方法
3.1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低价法;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原资质标准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原资质标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资质标准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 其他条件:
4.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
4.3.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 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9 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
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宿迁(http://cxsq.suqian.gov.cn/)网站“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栏目。
友情提醒:1、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2、宿迁市信用办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27-84338767。
4.3.10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4日上午8时30分至2015年11月30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uyuztb.com/suyuzbtb/)的CA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刘亚庆,咨询电话:0527-84396020,18051452320。
5.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5.3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14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7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
联系人:车大队
联系电话:0527-81221619
代理机构: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群众大厦304
联系人:黄金龙
联系电话:0527-88812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