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停车场管理分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建设内容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P1、P2、P4停车场监控系统改造及相关服务
2. 项目概况:
目前,白云机场P1停车场场地面积13800m2,P2停车场场地面积40800m2,P4停车场场地面积52000m2。因以上停车场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P2停车场进出口设有监控镜头,P4停车场则完全没有监控,而P1停车场场内只有3个监控镜头不能完全覆盖全场监控范围),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加上航空安保审计提出的最新要求,应按照机场安保设施设备标准,完善停车楼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停车区域的监控全覆盖,因此,急需对P1、P2、P4停车场监控系统进改造及完善。
3. 工期要求:自开工之日起计90个日历天之内,中标人必须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包括本工程的验收工作(施工期间或许会因部分场地由于城市轨道和地铁施工问题被占用需暂缓施工,具体重新进场施工时间须待业主通知,总体工期将相应延后。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停工所带来的风险以及相关费用,停工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项目建设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P1、P2、P4停车场及周边
4.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一级资质或备案证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201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必须具有单项工程造价不低于200万元的视频监控项目的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合同签订日期或验收报告日期在2012年1月1日或以后);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证书要求附加其他资料方为继续有效的,须按要求附加其他资料),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以及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欺诈、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人不是该项目的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及其任何附属机构。
5.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格的投标人”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2月2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时(北京时间)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时须递交以上“5.合格的投标人”要求的“1-4点”资质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2份(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报名前需办好企业IC卡(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 若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重新组织招标。
8. 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3万元人民币,且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投标保证金。
10.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投标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署名投诉。
12.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 业 主: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停车场管理分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地 址: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A4综合办公大楼二楼
电话: 86 20 66358311 电话:86 20 36062845
传真: 86 20 66358317 传真:86 20
联系人:蔡锦伟、黄伟俊 联系人:黄仲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