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正平招标有限公司受祁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数字法庭、庭审直播系统项目(招标编号:QYZP2015110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内容及需求:
1.1项目名称:数字法庭、庭审直播系统项目
1.2采购预算:45万元
1.3定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应将以原件为准的资质证明资料单独装入文件袋中递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评分标准中以原件为准的证明资料原件未递交的,相应的评分项不予计分)。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 26日起至2015年12月 3日,每日上午8时到12 时,下午14:30时到17:00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在祁阳县正平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不接收邮寄、电话及网络报名。
(2)报名资料:①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上述材料提供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复印件)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5年12月16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祁阳县正平招标有限公司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样品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9000 元。投标人在2015 年12月 15 日17时前从投标人公司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视为无效投标。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祁阳县人民法院
电 话: 13974626282
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祁阳县正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祁阳县祁山路3-5号4楼(龙山办事处对面)
电话:0746-3257368 15874661698
联系人:申琼
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户名:祁阳县正平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设银行祁阳县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4300 1550 0710 5250 3865
报名费、服务费缴纳帐户:
户名:祁阳县正平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祁阳县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4300 1550 0710 5250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