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网络广播电视台文化产品数字化推广平台一期
设备采购项目
受辽宁网络广播电视台有限公司委托,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对“辽宁网络广播电视台文化产品数字化推广平台一期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网络广播电视台文化产品数字化推广平台一期设备采购项目
2.磋商文件编号:SHY20151112
3.采购项目需求:
文化产品数字化推广平台一期硬件及软件设备采购
(具体技术指标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项目所含内容必须全投,否则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4、合格供应商须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如为代理商投标须具有所投产品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2)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贰级(含)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含)以上资质;
(3) 具有省级媒体客户端案例;
(4) 12月15日前提交客户端初版送审。
三、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2015年12月2日截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在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出售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经有效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如需邮寄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四、接收报价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与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日15:00时前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2月7日13:30 (北京时间)
递交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不接受在递交时间以外递交的报价文件。
3.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4.递交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现场递交密封好的报价文件,并参加开标。不接受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联 系 人: 李姗姗
邮 箱: syhygs@163.com
联 系 电 话: 024-86415206
银行汇款信息:
开 户 名: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帐 号: 0338260102000001621
邮 政 编 码: 110035
采购单位名称:辽宁网络广播电视台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10号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