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珠海市公安局科信支队更换市局指挥中心大楼大堂LED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5-26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HGJ2015-262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科信支队更换市局指挥中心大楼大堂LED显示屏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肆万玖仟贰佰肆拾伍元整(¥249,245.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珠海市公安局科信支队更换市局指挥中心大楼大堂LED显示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建设,并调试合格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外拆式全彩显示屏、全彩屏控制系统、智能电源及环境管理系统、LED图像处理器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查验原件(投标人为所投外拆式全彩显示屏、全彩屏控制系统、智能电源及环境管理系统、LED图像处理器的生产厂家的无须提供);
4、广东省内的投标人须提供资质等级为一级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资质等级为一级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6、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7日起至2015年12月4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正式登记注册,提供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八、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地址:www.zhgpo.gov.cn):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27日起至2015年12月4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17日14:30-15:00(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15: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15: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
(2)采购单位联系人;傅先生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8641606
(4)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劭熙、夏美书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1、2173707(项目咨询)、2173708(保证金事项)、传真:0756-2173705、217371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帐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十四、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管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余小姐、何先生;联系电话:0756-2602073、0756-2653852 传真:0756-2602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