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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消防总队2015年度新建消防站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11-27 来源:青海经济信息网

青海青藏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委托,拟对青海消防总队2015年度新建消防站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青海消防总队2015年度新建消防站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青藏阳光公招(货物)2015-004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为:1351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本项目共分7个包(其中1-3包为消防车辆;4-7包为消防装备)

各包招标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包1-包3)》(点击此处阅读)

            《招标文件(包4-包7)》(点击此处阅读)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还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包1-包3: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及开户许可证;

(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厂家或经销商销售授权书;

(7)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3C认证证书;

(8)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包4-包7:

(1)-(6)同上

(7)按照技术参数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或质量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27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城东区南小街55号国际村会所3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谢绝邮寄)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1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1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多功能厅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8697235087

地  址:西宁市城东区经济开发区金桥路19号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青海青藏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雨沛      电   话:13897661962

座  机:0971-6289275 邮  箱:314302777@qq.com

地  址:西宁市城东区南小街55号国际村会所3楼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西宁市中国农业银行黄河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青藏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8002001040012680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发布。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59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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