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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信息化设备及安检设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5-12-01 来源:山东枣庄人民政府

目名称:人民法庭信息化设备及安检设备建设

二、项目编号:ZZSZ-2015-C88

三、项目分包情况:

标段

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

(万元)

第一标段

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单位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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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人民法庭安检设备采购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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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东湖花苑2号楼1单元17A4室

3.售价:第一标段:300元,第二标段:200元。

4.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第一标段还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授权代表及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合法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料的确认以开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手续。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 23日上午9:30时前(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中区行政审批中心(枣庄市龙头中路 100 号)三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中区行政审批中心(枣庄市龙头中路 100 号)三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

  联系人:李涛                      电话:0632-3123500

2.代理机构:山东同方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东湖花苑2号楼1单元17A4室

联系人:白飞                     联系方式:0632-5110788

邮箱:zztongf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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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山东同方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0一五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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