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 标 条 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航运公安局长江干线下游段(南京以下)治安防控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函规划〔2015〕7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航运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招标人为长江航运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在重点船闸、港汊,码头、锚地,河口、航道,汽渡、客渡等重点区域和水域建设视频监控站点,并接入各港航企业、涉水相关单位已建视频资源,在各派出所设置监控终端,在公安分局设置监控中心,在长江航运公安局设置监控总中心,共计建设79个固定监控点,10个移动监控点,20个监控终端,5个监控中心和1个监控总中心。工程地点:长江干线下游段(南京以下)。
2.2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技术规格书和施工图设计,不包含土建部分。
2.3设计周期:合同生效并收到招标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30天内完成技术规格书编制,国内设备招标完成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年检合格);
3.2投标人具有水运行业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的总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类似的设计经验和实际业绩,在类似项目中担当过设计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开标日)完成过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设计项目或水上交通管制工程设计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系指合同或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文件复印件);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日至12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设计资质(副本)复印件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武汉市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所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 3 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12月22日 9:30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 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民之家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府网(www.cjhy.gov.cn)、中国水运报、武汉建设信息网(www.whzbtb.com)上发布。
7. 投标人登记
按《长江航务管理局系统建设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江航运公安局
联系地址:湖北省汉口市黄陂路1号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许列军
电 话:027-82761272
传 真:027-8276559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
邮 编:430077
联 系 人:程毅、龙琳、杨洵
电 话:027-87273536
传 真:027-87273661
电子邮件: 123175486@qq.com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账 号:12790543381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