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信访局(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信访局联合接访区域监控升级部署扩容、视频会议系统续保、会议室会议系统升级改造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CFDFW1512050181
二、项目名称: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信访局联合接访区域监控升级部署扩容、视频会议系统续保、会议室会议系统升级改造
三、采购内容:
本次谈判共分为3包,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报价人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
采购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第一包 |
联合接访区域监控升级部署扩容 |
93000.00 |
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
第二包 |
视频会议系统续保 |
95000.00 |
技术参数详谈判文件 |
第三包 |
会议室会议系统升级改造 |
150000.00 |
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
四、服务周期:一年(12个月)
五、服务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人员。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价人必须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本次采购项目需要的特定条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叁级以上(含叁级)。
六、服务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5、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7、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报价人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报价截至日前报价人最后一次(一年内)交纳社保金凭证。
9、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季度报价人纳税凭证。
10、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1、针对本项目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8日(北京时间8:30—12:00时,14:30—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截止时间:2015年12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递交地点: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B座25层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5年12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B座25层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信访局
联系人:叶翔
联系电话:0351-401964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联系人:李女士,程女士
联系电话:0351-7770786,13834590150
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