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控制设备采购
二次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控制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ZBGK201528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10日
首次更正公告日期:2015年12月01日
四、投标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五、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1、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高清庭审主机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三年质保函原件
3.供应商为生产商需提供庭审管理信息系统、流媒体服务器系统软件、媒体中心管理平台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代理商需提供庭审管理信息系统、流媒体服务器系统软件、媒体中心管理平台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4.所供产品(液晶电视、同屏显示器)型号须通过节能认证(以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提供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标注所投产品所在清单中位置。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0日8时00分至2015年11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更正为:
1、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供应商须提供高清庭审主机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山东法院科技法庭系统建设准入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3.供应商为生产商需提供庭审管理信息系统、流媒体服务器系统软件、媒体中心管理平台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代理商需提供庭审管理信息系统、流媒体服务器系统软件、媒体中心管理平台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4.所供产品(液晶电视、同屏显示器)型号须通过节能认证(以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提供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标注所投产品所在清单中位置。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03日8时00分至2015年12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8号
联系方式:0533-319801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14层
联系人:滕佳佳 联系方式: 0533-3591911
发 布 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