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人民法院智能化系统建设采购项目DHCGGK2015137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东海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东海县人民法院智能化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东海县人民法院智能化系统建设(第二次)
项目编号:DHCGGK2015137
二、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参考品牌 |
1 |
智能化平台服务器 |
浪潮、NEC、宝德等 |
2 |
智能化平台存储系统 |
浪潮、NEC、宝德等 |
1、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方案》。本项目包括: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2、参与本项目的竞标人必须在投标时以银行汇票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转账、现金、电汇等其它形式均不接受,并对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出票人单位名称必须和竞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行东海县城中支行;账号:459858225380。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提供硬件及软件主要设备原厂三年质保函及项目授权书并明确承担一切售前、售后责任;
3、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能为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登记及招投标信息:
报名登记及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及地址:2015年12月3日-2015年12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410室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9:00时。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5楼开标3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
2、投标确认函,见附件二;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投标人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报表等证明公司具备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必须提供硬件及软件设备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质保函,并明确承担一切售前、售后责任;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见附件四;
9、根据苏高法电[2015]44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勘察客户现场使用环境,须承诺提供的设计方案能与原有的江苏省法院视频业务集成平台无缝对接,并取得用户签字、盖章的现场勘察证明。
六、其它事项:
1、为保证本项目的正常运行,降低流标率,投标人在提交《报名登记表》之后,因故放弃参加投标的,请于开标日期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在报名登记时可以自行携带U盘领取采购文件,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只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未报名登记、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登记当天初步查看证书齐全与否、年检是否通过、注册单位是否相符、证明材料是否可信(如果有)。能够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现场勘查: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组织,潜在投标人无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情况、工作难度、条件及当地的有关情况获得了解,并应认为潜在投标人已充分了解了自己中标后有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本采购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担。
七、联系事项:
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事务和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也可以与我中心联系。
东海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杨皓钧 联系电话:0518-87805222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沈 盛 联系电话:0518-87292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