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和数字化审委会建设设备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襄高财采计【2015】1001号下达函的要求,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将对“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和数字化审委会建设设备项目”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编号: HBDPYC2015034
二、采购项目名称: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和数字化审委会建设设备项目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内容 | 采购预算价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伴随服务 |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和数字化审委会建设设备项目 | 科技法庭2套;数字化审委会1套(包括硬件及软件) | 100万元 |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供货商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 | 安装调试到位满足使用要求及有关人员培训 |
四、采购产品要求:科技法庭主要设备,数字化审委会主要设备及软件需符合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要求,需与湖北省法院现有审判管理系统平台无缝对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具有二级及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4、近两年(自谈判截止时间前24个月,以合同日期为准,下同)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5、 信誉要求:
良好,未有以下状况:限制投标,责令停业,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近两年内(自谈判截止时间前24个月,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6、本次谈判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5 年12 月7 日至2015 年12 月9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樊城炮铺街3号4楼,下同)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3、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七、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12 月15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襄阳市人民政府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采 购 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襄阳市高新区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 :18972292888
采购代理单位: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 襄阳市樊城区大庆西路襄阳花园写字楼
联 系 人 :姜曼霞
联系电话 :15391585061
2015 年 12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