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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摄像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5-12-07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广播电视台 委托,对 长春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摄像设备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广播电视台
三、项目名称:长春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摄像设备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15-10-7556 
采购项目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JM-2015-10-7556 500000 0 0 50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5 年 12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5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6 年 0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01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6 年 01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电视设备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广播电视台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之后,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付款90%;设备正常运行1年后付款10%。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null 
二十四、售后服务:1.对提供的系统及所有设备(含配件与软件)提供12个月的免费保修。如设备出现重大故障,现场响应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2.负责在保修期结束后二年内,对于系统中出现的各种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免费维修;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5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二十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十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 
  联系电话:13843160000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魏子奇 电话:88779602
马驰 电话:88779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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