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竞争性谈判-2015-ZS406-东坪山、东山垃圾土头整治监控系统(二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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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15-ZS406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59号,0592-596826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坪山、东山垃圾土头整治监控系统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东坪山、东山垃圾土头整治监控系统1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复印件。受邀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应取得总公司的有效授权书,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年报(至少包含同一时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季报(至少包含同一时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时 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4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连小姐/0592-2207755 |
采购文件售价: |
100元 |
询价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5年12月15日9:00:00 |
询价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7楼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周先生/罗先生0592-2200387 |
其他: |
一、E - mail:xm2202255@163.com 账 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
采购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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