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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坪山、东山垃圾土头整治监控系统(二次公告)

2015-12-09 来源:福建厦门市思明区政府

 

厦门中实-竞争性谈判-2015-ZS406-东坪山、东山垃圾土头整治监控系统(二次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2015-ZS406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59号,0592-596826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周先生/罗先生0592-2200387

采购项目名称:

东坪山、东山垃圾土头整治监控系统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东坪山、东山垃圾土头整治监控系统1项

供应商资格要求: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复印件。受邀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应取得总公司的有效授权书,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年报(至少包含同一时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季报(至少包含同一时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时  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4日(节假日除外)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7楼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谈判文件。

咨询电话:连小姐/0592-2207755 

采购文件售价:

100元

询价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15日9:00:00

询价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7楼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周先生/罗先生0592-2200387

其他:

一、E - mail:xm2202255@163.com
二、标书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
收款人: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三、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供应商报名表》,《供应商报名表》格式可在厦门市政府采购网(www.xmzfcg.gov.cn)中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下载。

采购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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