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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智能化工程

2015-12-09 来源:江苏如皋市招标投标信息网

如皋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智能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智能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如皋市国家税务局,招标人为江苏省如皋市国家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财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如皋市育贤路666号;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3617m2,建筑层数:地上10层,建筑高度36.4米,框架墙结构;标段估算金额:约187 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招标范围:如皋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智能化工程;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1月10日到2016年6月7日;工期:15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RGS201511181010111211

智能化工程

  187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含)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贰级以上(含)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含)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含)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贰级以上(含)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含)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

1、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2015年1月1日931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且在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上可查询。缴费明细和官网内容均应满足要求。养老保险缴费期限不满足的新录用(调入)人员,投标人除需提供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还需提供新录用或调入证明(企业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参保增员花名册);

2、企业和建造师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以来所取得智能化工程业绩(以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且中标价超过100万元,并在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可查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到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2月 30日9:00: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http://www.ntcetc.cn:81/ntzbbhy/Login.aspx,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公告时间从2015年12月8日到2015年12月30日9:00:00止。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贰万元整。
本工程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

8.评标办法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经评审的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法:评标基准价得100分,其他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5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如皋市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如皋市如城镇健康路1号(交通银行大厦)六楼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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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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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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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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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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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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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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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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