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南郑县交警大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该单位视频监控、对讲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郑县交警大队视频监控、对讲机
二、采购项目编号:南采NC【2015】175号
三、采购人名称:南郑县交警大队
地 址:南郑县汉山镇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南郑县汉山镇
联系电话:0916-299558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视屏监控、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
项目用途:满足工作需要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 21.7 万 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谈判时须提供原件);
1.2 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谈判时提供原件);
1.3 组织机构代码证(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谈判时提供原件);
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与谈判时均须提供原件);
1.5 报价方案中对讲机、执法记录仪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报名时不需提供;谈判时须提供原件)。
七、谈判文件发售:
1 、发售时间: 2015年12月10日 至 2015年12月16日 止(工作时间)
2 、发售地点: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南郑县汉山镇南大街18号)
3 、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 、谈判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16日 下午17:00
2 、谈 判 时 间: 2015年12月18日 上午09:30
3 、谈判地点: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南郑县汉山镇南大街15号)
九、其他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徐 亮
联系电话:0916-2995585 传真:0916-299559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名 称:中国邮储银行南郑县支行
账 号:100869079340010002
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