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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体育馆照明、扩声工程招标公告

2015-12-1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布日期  2015年12月10日


招标采购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葛市体育馆照明、扩声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葛市体育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招标代理机构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长交建【2015】GZ057号。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葛市魏武大道西侧,葛天生态园东门北侧。本项目内容包括专业扩声设备和专业照明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本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国演艺设备协会颁发的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专业灯光综合技术认定贰级及以上资质和专业音响综合技术认定贰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以来有500万以上场馆类照明和扩声项目的业绩合同(照明和扩声两份合同算一份类似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资格证书或专业音响资格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到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综合部报名(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5号楼15楼)。
报名联系电话:0374-6189133。
4.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报名时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证件留存按顺序装订的复印件一份(A4纸,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同时提交投标报名表。《投标报名表》、《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在长葛市招标投标网(www.cgsztb.com)下载专区下载。
4.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请于另行通知的时间到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综合部获取(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5号楼15楼)。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www.jszhaobiao.com)、《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btb.com)、《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ge.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葛市体育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人: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公告发布时间:2015-12-09 11:54 
报名截止时间:2015-12-1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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