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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第十小学多媒体、音响购置及安装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15-12-11 来源:新疆昌吉州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采购人:昌吉市第十小学
二、采购文件编号﹕CJSCG-HW2015-313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第十小学多媒体、音响购置及安装项目
四、采购机构﹕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预算:控制在人民币13.3万元以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合法经营,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现场提交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查验)。
七、采购内容及数量
     多媒体、音响设备及安装严格按照学校上报的技术参数和要求执行。
  供应商需与采购单位联系对现场进行勘察,询价现场提交采购单位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勘查时间:2015年12月9日下午(16:30分在昌吉市十小集中,统一勘查现场)(北京时间),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建忠,联系电话18009949199。
八、保证金
  本项目的保证金﹕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2600.00﹚,询价现场密封提交。
九、询价时间、地点
    本次询价将于2015 年12月11日下午16:30在昌吉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昌吉市长宁路17号)开始,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逾期送达的密封报价不予受理。
十、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须按照项目清单报价并汇总。
2、询价采购报价单填写需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并加盖公章。
3、询价采购报价单需密封提交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清单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不符合以上报价要求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
十一、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从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人。
十二、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供货安装验收完毕,按中标价的50%付款,剩余5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
2、工期:签订合同7日内完成。
3、质量标准: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货方负责免费维修。
4、质保期:二年。
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报价中应包含人工、材料、税金、培训、技术支持等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
  采购人联系人:王建忠   联系电话18009949199
                采购机构联系人﹕马敏锐、周弋扬
  联系电话﹕0994—2528512
  传    真﹕0994—2528713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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