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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财政局监控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2015-12-11 来源:江西赣州招投标网

依据赣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批复号:(2015)部门664号),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监控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2015002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预算及内容: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品目一
监控设备
1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163000
(四)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标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谈判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或以上的。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5年12月18日14:3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须在谈判的前一天16: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集中采购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现金,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缴纳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质保期结束时一次性无息退还。
(八)付款方式:项目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九)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视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提交竞谈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联系方法:
地址: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513室
电话:0797-8390861、8390871     
传真:0797-8390935         邮箱:gzzfcg@qq.com
联系人:胡慧萍
收款单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赣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99014563510901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www.07973G.com
采购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83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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