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宏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系统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ZSHXD-2015(采)-060
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三、招标内容:
科技法庭系统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本次采购不分包,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投标的服务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本次建设的科技法庭系统核心设备,要求必须符合最高院科技法庭建设相关标准,应能够支持与山西省高院配发科技法庭后
台系统无缝对接,无需再次开发,需提供山西省高院配发科技法庭后台系统原厂商接口开放协议原件;
7、为保证优质的设备及售后服务,所投产品厂家必须提供针对科技法庭系统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必须带有“数字法庭”字样)
8、服务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文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8.厂家授权文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9.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必须带有“数字法庭”字样);
10.山西省高院配发科技法庭后台系统原厂商接口开放协议原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1日至12月25日
(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忻州市宏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水苑小区)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4.开户行、账号、投标保证金额及联系方式
保证金金额:12500.00元
收款单位:忻州市宏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新建路支行
账号:144234830008
保证金提交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0日下午18:00时
七、开标时间
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上午10:30时
地点:忻府区金源大酒店五层会议室
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将被拒收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伟
联系电话:13903508761
代理机构:忻州市宏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红丽
联系电话:0350-8502196
日期: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