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代理编号:LYZC-151220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2月8日
四、变更内容:
1、投标人资格条件由原来的“投标人须提供的以下主要设备(软件:执行指挥应用系统;硬件:视频监控业务平台、磁盘阵列、外网解码器、内网编码器、无线单兵终端、执行指挥应用服务器、控制PC、防火墙)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变更为“投标人在中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单位提供以下主要设备(软件:执行指挥应用系统;硬件:视频监控业务平台、磁盘阵列、外网解码器、内网编码器、无线单兵终端、执行指挥应用服务器、控制PC、防火墙)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5年12月16日17:00(星期三);
五、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变更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变更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地 址:雨湖区建设北路309号
联 系 人:赵建群
电 话:0731-582017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张 玲 廖 丽 娟
电 话:0731-58610173
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