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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贝墩中学新校区视频监控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15-12-15 来源:广东和平县

和平县贝墩中学新校区视频监控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作者:未知 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年12月14日字体:【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和平县贝墩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和平县贝墩中学新校区视频监控项目进行询价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和平县贝墩中学新校区视频监控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和公易采(询)[2015]18号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1.《招标文件》(点击此处阅读下载)2.《投标报名表》(点击此处阅读下载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须在2015年 12月  17 日(星期四)上午10:00前到和平县贝墩镇人民政府大门口集中,由采购人统一组织到项目实施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并取得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须放入报价文件正本),逾期不受理(投标人须带备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勘察代表身份证原件)。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813284333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4投标人若是设备生产制造厂商(指摄像枪与视频主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的售后人员的合法工商营业执照及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  12月 14 日

报名登记备案起止时间

2015年12月15日起至2015年12月18日期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登记备案方式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现场报名

报名登记备案地点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    0762-5612381

报名登记备案时应提供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法人代表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采购人出具的现场考察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22日 上午09:45

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22日 上午09:45

投标及开标地点

和平县阳明镇新社角前国土资源局十楼评标1室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电话

和平县贝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813284333

采购代理机构
及联系人电话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62-5612390

                 传真:0762-561278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收款人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2006 0025 2920 0042 649

其他事项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和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2-5687856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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