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并受沛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科技法庭设备和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科技法庭设备和系统
二、招标项目内容:科技法庭设备和系统
三、标书编号:沛采招G(2015)040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五、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时起至2015年 12 月22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政务中心西三楼312室(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报名合格后,发电子邮件。
六、投标文件的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 1月6日日北京时间上午9:00----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 1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政务中心西三楼337室(沛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赵颖芝 电话: 0516-68869167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 1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开标地点: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政务中心西三楼337室(沛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采购单位: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项目联系人: 姜本勇 电话:0516-68869062
供应商登记联系人: 曹威威 电话:0516-68869176
地 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政务中心西三楼312室(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221600
采购人:沛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巍 13775910757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沛县财政局财政结算中心
开户行:沛县邮储银行香城路支行
账号:100 2542 0009 001 8888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电汇或现金缴款单,采购中心不接受现金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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