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受采购人田阳县公安局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拟对田阳县视频监控系统天网三期工程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田阳县视频监控系统天网三期工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 FW(6)2015101GTY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出资,对田阳县视频监控系统天网三期工程服务项目提供必需的设备配置、安装调试,并负责五年期限内系统的正常运行、前端设备取电、光纤使用费用、备品备件及售后维护等全部服务内容,五年期限到期后,全部配置设备(不含光纤线路)归采购人所有。服务费用采用分期支付,采购人在五年期限内每月向中标人支付一次服务费用,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60。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预算价:10125640.69元
七、投标人资格:
1、在国内依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服务商);
2、具备安防工程专业壹级资质,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①具备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②具有项目所在地光纤网络资源的网络传输服务供应商资格;③具有与项目所在地光纤网络资源的网络传输服务供应商签署对本项目的光缆线路使用业务合作意向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 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4日,上午8 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 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百色分部(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龙景新区公务员小区E1—2单元202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250元(不含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恕不办理邮寄。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前往报名并购买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7)由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的收原件,其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公司公章。)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账户上。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银行账号:087886120100304013378。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8日 9 时 00分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百色分部(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龙景新区公务员小区E1—2单元202室)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招标项目将于2016年 1月 8 日 9 时 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百色分部(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龙景新区公务员小区E1—2单元202室)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十二、查询网站: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 系 人:严工 联系电话:0771-2848900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田阳县公安局
地 址:广西百色市田阳县解放中路25号
联系人:潘剑 联系电话:15207761188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投诉受理部门:田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776-3280823
采购人:田阳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