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开化县公安局委托,就开化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二期项目第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KHZFCG-2015-38(2)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总预算为1256.6475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或具有广播电视网络经营范围的企事业单位。
3、由于项目的特殊性和网络要求,投标人须在开化县以及开化县至衢州市之间有地埋光纤或裸光纤供开化县公安局使用,同时具备较强的本地售后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不报名,招标采购文件免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或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khggzyjy.com/)下载。
根据浙财采监[2010]52号文件第九条规定,该项目已按规定于2015年12月15日经公开招标,因招标失败而致项目时间较紧,要求本次招标的等标时间缩短到10日(法定为20日),如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向招标方提出,可以依法延长到规定时间,否则招标方将按规定开标,之后供应商对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13:30。
七.投标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开标厅(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5楼)
八.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13:30。
九.开标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5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25600元
交付方式:汇票、转账或电汇三种方式,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交纳,拒收支票、现金和现金缴款单
收款单位(户名):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开化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015293517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0-6016598
传真:0570-6016598
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3楼)
招标文件下载:开化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二期项目第二次采购招标文件(正式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