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湘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临湘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及诉讼服务系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临湘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及诉讼服务系统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内容:执行指挥系统及诉讼服务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不得仅对其中部分设备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项目编号:HNTYHLXCG-201512206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采购预算:100.8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护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或建筑智能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投标人提供的主要设备必须是经省高院测试通过的产品,符合湖南省高院2015年7月关于基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指导方案,以及湖南省高院(2015)1号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投标人所选用的数字音视频管理平台、高清视频会议控制主机、高清视频会议终端必须能够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对接,完全满足省高院、岳阳中院关于执行指挥中心以及诉讼服务中心文件要求,保障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标书认购
1、标书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 月24日止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
3、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可只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社保豋记证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近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安防资质证或建筑智能化资质、(并备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存留招标代理公司,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到本公司报名,证件及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报名将被拒绝☆。
4.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开标时现场查验以上证件、证明材料。
八、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6年1月7日上午9: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6年1月7日上午9:00时。
3、开标地点:临湘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临湘市建设局三楼)。
4、授权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贰万元(20000.00元)。
2、递送投标文件截止前1天,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以转账方式交纳,代理机构查询已经到帐。
4、投标保证金账户: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须写全称)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岳阳市南湖支行
帐 号:600258678625
(节假日不予办理相关业务)。
采购人名称:临湘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易平 联系电话: 1380740021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临湘地址:临湘市富临宾馆院内南侧2楼
项目联系人:廖洋 联系电话:0730-3754099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临湘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谢弘 联系电话:0730-3769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