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档案馆智能化系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档案馆智能化系统工程经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人委托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该项目招标采购,现本项目采取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一、采 购 人:芷江侗族自治县档案局
二、采购项目:芷江侗族自治县档案馆智能化系统工程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政府采购编号:21500735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CHN2015-CG312
预算金额:134.3万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内容:芷江侗族自治县档案馆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的供货、安装及服务(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各系统设备清单、技术参数与要求)。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提供库房温湿度控制系统的原厂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厂商公章。
八、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员工,提供近半年的社保个人查询单);
2、经年检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原件或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4、提供库房温湿度控制系统的原厂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厂商公章。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九、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每天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内携带“第八条”所叙资料,按相关要求(复印件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怀化市迎丰西路怀化大厦国际名品城909室)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万元整(20000.00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采购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长沙天心支行
银行账号:7402110182800072648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
十四、本次招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 芷江侗族自治县档案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45-6822876
采购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怀化市迎丰西路怀化大厦国际名品城909室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18674589118
传真:0731-88889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