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职业技术学校 委托,对 长春职业技术学校平安校园监控工程(二期)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二、采购人:长春职业技术学校 |
三、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学校平安校园监控工程(二期)公开招标 |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15-06-7010-Z01 |
采购项目编号 |
预算总额(元) |
预算内资金(元) |
预算外资金(元) |
自筹资金(元) |
JM-2015-06-7010-Z01 |
2451897 |
0 |
0 |
2451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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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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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七、答疑会时间:2015 年 12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5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 22 分 |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5 年 12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01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十六、开标时间:2016 年 01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十八、采购内容:长春职业技术学校平安校园监控工程(二期) |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经开区兴隆大路59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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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天。 |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非制造厂商应提供针对此项目包含的红外及高清一体机、红外匀速球形摄像机、网络高清红外球机、视频编码器、磁盘阵列、流媒体及平台管理服务器、高清编解码平台、交换机的授权书原件或能代理此产品的证明材料,提供制造厂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null |
二十四、售后服务:投标公司需提供7X24X365服务。 |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24519元 |
二十六、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
二十七、公示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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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二十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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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国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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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8604451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