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邵东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弱电建设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监理项目已由邵东县财政局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邵东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现就邵东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弱电工程监理项目采用询价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邵东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弱电建设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监理
采购编号:SDZC[2015]161
2、采购内容:
2.1 对邵东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弱电建设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2 与弱电智能化工程建设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3、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需具有信息系统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3.2 监理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监理期间未在其它公开采购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 在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监理过类似项目业绩(注:类似业绩为包含弱电智能化工程的公共建筑工程)。提供相关合同原件;
3.4参加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3.6 无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3.7 参与人不能与该项目承建单位有隶属关系和利益上的关系。
4、报名时间及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监理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盖公章)一套,到邵东县公安局503室报名。
5、采购文件的递交:
5.1采购项目将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邵东县公安局三楼党委会议室公开进行,参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采购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邵东县公安局
地 址:邵东县解放路25号
联 系 人:王伶18975766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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