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增建审判法庭项目已由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投【2014】44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按市人民政府【2014】13号会议纪要确定渠道筹措,不足部分自筹;招标人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施工监理的第一次招标因投标人不足3家致招标失败,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重新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增建审判法庭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2、建设地点:邵阳市宝庆东路与宝建路交汇处;
3、建设规模:本监理招标总建筑面积904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400万余元。
4、招标范围:本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5、资金来源:按市人民政府【2014】13号会议纪要确定渠道筹措,不足部分自筹;
6、质量标准:合格以上;
7、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8、计划工期:36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
9、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10、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建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拟任该工程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须符合湘建建〔2010〕109号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企业和拟配备现场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6、省外监理企业凭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在我省境内参与项目投标,须提供《入湘登记证》原件;省外和市外监理企业还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邵阳市住建局工程管理科办理外地监理企业入邵招标登记,才能参与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4万元 ,采取银行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12月22日-- 2015年12月28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自行从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yjszbw.com)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本,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yjszbw.com)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年1月12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邵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yjszbw.com)网上同时发布;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739-52690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39-5108879
监管部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 期: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