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延津县人民法院档案室及机房消防系统、门禁系统、执法仪等业务装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5】184号
更正内容:
原公告“三、投标报名 本项目自2015年12月21日—2015年12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
现更正为:
三、投标报名 本项目自2015年12月22日—2015年12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
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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