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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公安局监控工程和视频图像侦查系统采购项目招标...

2015-12-25 来源:山西政府采购网

垣曲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垣曲县公安局委托,对垣曲县公安局监控工程和视频图像侦查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资信良好的相关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垣曲县公安局监控工程和视频图像侦查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

第一包:垣曲县学校安防监控工程,预算:1808951元;

第二包:垣曲县亳清河县城治理段监控工程,预算:397092元;

第三包:公安局视频图像侦查系统,预算:488000元;

具体采购内容及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与本项目(每包)全部内容相应的经营许可

8、第一包及第二包投标人必须具备安防资质和系统集成资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5日——12月31日,北京时间8:30至11:30,15: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垣曲县政府采购中心(垣曲县人民东路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3、购买招标文件应携带如下内容的有关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安防资质/系统集成资质(原件)(第一包、第二包需要)、诚信投标承诺书(见附件),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近三个月员工花名册、工资明细表、社保缴纳凭证及明细(由社保中心盖章的人员缴费明细);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完毕退还,将以上内容的复印件准备两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办理相关手续。

4、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垣曲分部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    号:402181000220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第一包叁万陆仟(36000)元整、第二包柒仟捌佰(7800)元整、第三包玖仟陆佰(9600)元整。(请投标人以公司基本账户缴纳,缴纳时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14082702151638-01)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垣曲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13934103560

招标代理机构:垣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武先生    联系方式:18803596106

附件:供应商投标承诺书

 

附件: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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