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炉发改【2013】422号 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炉发改【2015】比选备案第54号 。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炉霍县民政局 |
项目名称 | 炉霍县救灾应急避难场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炉霍县 |
实施时间 | 2015年12月至2016年7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新建应急储备库/应急指挥中心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
建设资金 | 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炉霍县救灾应急避难场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
(3)其他要求:
1、要求比选申请人近3年(2012年以来)已完成2个类似项目业绩(需经发改部门备案的有效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2、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房屋建筑专业)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建造师和四大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证件齐全,并实行压证施工制度;3、技术负责人有建筑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及安全考核C证;4、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四大员不得同时在其他未竣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中选后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5、随机抽取后,比选申请人除须提供以上材料原件查验外,还须提供一份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交比选人存档,且现场不接受任何补正材料;6、随机抽取时,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请将银行进账回单及企业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直接送达比选现场。 。
(4)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5年12月28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5年12月31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炉霍县民政局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炉霍县支行
账 号:22-57810104000025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施工1 | E.固定价 | / | 81.87 | 4.09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5年12月31日10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炉霍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 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炉霍县民政局
地 址:炉霍县新都镇
邮 编:626500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836-7322766
传 真:0836-7322766
电子邮件(E-mail):
2015年12月28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