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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文化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015-12-2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文化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中辰(招)2015-0531 批复编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采购预算(元):约150万
一标段:舞台灯光、音响约50万元
二标段: 舞台机械吊挂系统约30万元
三标段: 栅顶钢结构约20万元
四标段: 剧场座椅约50万元
保证金(元)
一标段保证金:壹万元
二标段保证金:陆仟元
三标段保证金:肆仟元
四标段保证金:壹万元
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文化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孙女士0392-3300861
招标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0392-3261566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淇滨区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 邓先生0392-3386210
采购内容及分标段情况:一标段舞台灯光、音响;二标段舞台机械吊挂系统;三标段栅顶钢结构;四标段剧场座椅。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涉及本次采购项目内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人资质要求,其中:一标段须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音响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专业音响、灯光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二标段须具备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机械设计、安装及调试乙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四标段须要求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4.投标人具有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1日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后至开标前。
6.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标段)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19 日上午8:00至9: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月19日上午9: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三开标室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注意:汇款或转账时须摘要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如未注明或注明错误造成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2.中标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关于采购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
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
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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