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文化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中辰(招)2015-0531 | 批复编号: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
采购预算(元):约150万 一标段:舞台灯光、音响约50万元 二标段: 舞台机械吊挂系统约30万元 三标段: 栅顶钢结构约20万元 四标段: 剧场座椅约50万元 |
保证金(元) 一标段保证金:壹万元 二标段保证金:陆仟元 三标段保证金:肆仟元 四标段保证金:壹万元 |
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文化教育体育局 | 联系人:孙女士0392-3300861 |
招标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先生0392-3261566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淇滨区政府采购科 | 联系人: 邓先生0392-3386210 |
采购内容及分标段情况:一标段舞台灯光、音响;二标段舞台机械吊挂系统;三标段栅顶钢结构;四标段剧场座椅。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涉及本次采购项目内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人资质要求,其中:一标段须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音响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专业音响、灯光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二标段须具备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机械设计、安装及调试乙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四标段须要求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4.投标人具有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1日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后至开标前。 6.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标段)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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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 |
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19 日上午8:00至9:3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月19日上午9:30 |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三开标室 | |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注意:汇款或转账时须摘要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如未注明或注明错误造成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2.中标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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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关于采购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 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 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