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青田县公安局委托,就笔记本电脑及视频采集软件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QTJZCG2016-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询价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笔记本电脑及视频采集软件项目 |
1 |
套 |
8 |
笔记本电脑及视频采集软件 |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15-12-30至2016-01-11(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获取询价文件地址:网上下载
3.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网上下载
4.询价文件售价(元): 0(售后不退)
六.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01-11 14:30
七.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八.报价时间:2016-01-11 14:30
八.报价地址: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九.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询价保证金(元): 0.0
交付方式:电汇、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013802556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询价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以询价文件要求为准
3.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青田县公安局
联系人:吕路
联系电话:0578-6806527
传真:0578-6806527
地址:青田县鹤城中路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项盈盈
联系电话:0578-6818395
传真:0578-6818900
地址:青田县鹤城镇塔山路10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白冰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
传真:0578-6830575
地址:青田县临江东路1号
询价文件在此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