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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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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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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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预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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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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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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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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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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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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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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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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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岳塘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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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保期:免费保修一年(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造成的损坏除外),终身提供维修服务。 2、应急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保证提供 7×24 小时服务响应,中标人接到报修电话后,技术人员响应时间为4小时内快速上门服务。 3、交货方式:成交单位应当按采购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送货交货安装调试到位并负责使用培训。 4、服务要求:必须确保执行指挥应用系统应与省高院的执行指挥应用系统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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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确保正常运行。
2.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方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项目整体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5%,余5%作为质保金在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壹年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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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注明是否有可能变动)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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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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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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