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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二期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2016-01-19 来源:湖南湘潭市政府采购网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二期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二期项目,政府采购编号:XTZX-160102,委托代理编号:XTZX-16010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二期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XTZX-160102 。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一包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二期
一批
385811.92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一包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二期
中间件、执行指挥系统APP客户端、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摄像机服务器内存、无线单兵终端、Micro SD、车载终端、交换机等、
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时间、方式进行交货。设备按厂家所承诺的保修期和范围进行保修。
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全部交货完毕通过采购方验收。
2.付款条件:全部货物交货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交货后满3个月无息付清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所有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 122 1700分(北京时间,工作日),地点为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湘潭市雨湖区一商行办一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符捷军                   联系 人:张浩弘       谭放放
电话:0731-58553215               电话: 0731-58227522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道58号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韶山西路17号(一商行办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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