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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溪角初级中学功能室多媒体平台及LED屏幕采购项目

2016-01-04 来源:志正招标
询价采购公告

各(潜在)报价人: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溪角初级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溪角初级中学功能室多媒体平台及LED屏幕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政府采购表编号:sx(2015)076

二、采购项目编号:ZZ21550516

三、项目名称:中山市溪角初级中学功能室多媒体平台及LED屏幕采购项目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249660.00元。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询价内容:功能室多媒体平台及LED屏幕(详情参阅本询价文件)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询价项目的性质: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  该项目询价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01月05日至2016年01月11日五个工作日,报价人可自行登陆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有效的电子版采购文件。

七、报价人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报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报价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  报价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

八、 潜在报价人在2016年01月05日至2016年01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采购部窗口报名。报名时携带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查验。

九、获取询价文件文件方式:

1.    潜在报价人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19室)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16年01月05日至2016年01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购买询价文件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报价人资格要求的报价人即可购买谈判文件。(购买询价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地点及报价文件详细要求:(北京时间)

1.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6年01月13日下午02:30至03:00

2.    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3日下午03:00

3.    评审时间:2016年01月13日下午03:00

4.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5.    评审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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