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答疑公告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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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44040120151221973SG |
项目名称 | 航展中心新建主展馆工程智能化系统 |
标题 | 航展中心新建主展馆工程智能化系统答疑公告(二) |
内容 |
1、问题:本项目是否提供推荐品牌表?如不提供,投标单位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可否自行选择品牌? 答:本项目不提供推荐品牌;投标单位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自行选择投标产品品牌。 2、问题:根据技术需求书3.3.1.2智能网核心交换机“设备尺寸”中“为保障普通机柜能放下核心设备与节省机柜空间,设备深度≤660mm,设备高度≤8RU(353mm)。”;技术需求书4.3.3“ 32"液晶一体机”“整机尺寸(mm) 735×440”,参数要求中的规定,而市场上主流品牌的尺寸均不相同,类似此种情况,投标时是否可以允许偏离? 答:技术需求书3.3.1.2智能网核心交换机“设备尺寸”中,项目需求书已经对设备尺寸标注为“★”,所以,投标产品尺寸应向下偏离,在“设备深度≤660mm,设备高度≤8RU(353mm)”要求范围内;技术需求书4.3.3“ 32"液晶一体机”“整机尺寸(mm) 735×440”,参数要求中,无强制性要求,投标产品允许对尺寸偏离(包括向上及向下偏离),满足使用要求即可。 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中心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 |
更新时间:2016年01月06日13时01分1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