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教育局2015年薄弱学校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灌南县教育局2015年薄弱学校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灌南县教育局 委托,现对灌南县教育局2015年薄弱学校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工程造价约150万元,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择优选定投标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灌南县教育局2015 年薄弱学校 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NZFCG2016-003G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 拟采购: 33套教学多媒体设备辅材等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
2. 20 日内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毕。
三、投标供应商及产品要求:
(1)投标供应商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要求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取得所投产品(计算机、投影仪、视屏展台))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3年质保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必须另外提供的资料为: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存根联、查询联在同一页纸上),加盖单位公章;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产品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须提供授权委托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原件供查验);
3、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交近半年(2015年8月-12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
4、提供上述第三条投标供应商及产品要求中(1)投标供应商要求具有①②③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无法提供以上报名材料的不接受其报名。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标活动(从报名到项目结束),不得由他人顶替,如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情况则取消该公司的投标资格。
五、本次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2 月 1 日 上午09 时 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11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2 月 1 日 上午09 时 30分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11室)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
(请注明投标项目,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开户行:江苏灌南民丰村镇银行
账户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3208230011010000064122
注: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前(2015年 1 月 29 日下午16 时)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①保证金是否有效以转账或汇款到账时间为准。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③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持银行汇款凭证或回单的复印件两份盖章验证(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09室)。退还保证金应于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09室)办理,退还保证金仅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予接收,并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时间2016年 1 月 11 日至2016年 1 月 15 日(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09室)
(3)联系方式:联系人:何工 电话:15251227010
招标人: 灌南县教育局 代理公司: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1 月 8 日